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纪实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中铁五局回应被实名举报“高速大桥偷工减料”

发布时间:2023-09-07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治讯 近日,有网友实名举报中铁五局五公司承建的大桥施工过程存在质量问题:未按设计使用中标入围厂家的钢筋,私下使用了没有入围厂家的非标钢筋,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冬季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砂石料,导致混凝土不合格。9月6日深夜23时31分,中铁五局五公司发布公开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公开声明

  我公司注意到,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公司承建的青海同赛高速公路洮河大桥存在质量问题。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情况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此前,洮河大桥建设单位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青海省交通检测有限公司,对大桥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报告表明:

  1.洮河大桥实体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2.施工所用钢筋为合格产品;

  3.混凝土原材料各项指标合格,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桩基检测均为Ⅰ类桩。

  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已委托检测机构,正在对洮河大桥进行实体质量检测和原材料抽检,复检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我公司视工程质量为生命。感谢媒体、网友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欢迎各界对我公司进行监督,共同推动企业发展进步。

 中铁五局第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6日

“中铁五局资讯”微信公众号截图

  此前报道:

  近日,有网友实名举报中铁五局五公司承建的青海省同(同仁)赛(赛尔龙)高速TSEPC-2标段洮河大桥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未按设计使用中标入围厂家的钢筋,私下使用了没有入围厂家的非标钢筋,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冬季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砂石料,导致混凝土不合格。”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